「高消費」王思聰被限制高消費
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王思聰已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
上述限制消費令顯示,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曹悅申請執行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一案,因熊貓互娛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王思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截圖來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據了解,上述高消費行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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